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學校黨內民主,加強黨內監(jiān)督,保障黨員權利,密切黨群關系,規(guī)范基層黨務工作,根據(jù)《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(試行)》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(jiān)督條例(試行)》《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印發(fā)《四川省貫徹<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(試行)>實施細則》精神,結合學院實際,制定本實施細則。
第二條 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、情況反映、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和黨內民主監(jiān)督制度,使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執(zhí)行,黨內監(jiān)督和群眾監(jiān)督得到切實加強,黨內事務的透明度不斷提高,黨組織和群眾溝通渠道更加暢通,黨員、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選擇權和監(jiān)督權等權利得到切實保障,進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權、制度管人、制度管事的工作機制。
第三條 堅持發(fā)揚民主,廣泛參與。以落實黨員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、監(jiān)督權為重點,進一步提高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參與度,充分發(fā)揮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作用。拓寬黨員意見表達渠道,營造黨內民主討論、民主監(jiān)督環(huán)境,調動廣大黨員的積極性、主動性和創(chuàng)造性。
第四條 堅持依規(guī)依紀,積極穩(wěn)妥。黨內事務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、黨員個人隱私等依照規(guī)定不宜公開或不能公開的事項外,都應向黨員公開。黨務公開堅持自上而下的指導與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結合,不斷豐富公開內容,創(chuàng)新公開形式,積極探索加強黨內監(jiān)督的途徑和方法。
第五條 堅持統(tǒng)籌兼顧,注重實效。把黨務公開與政務公開有機結合起來,相互促進、協(xié)調開展。區(qū)別黨務公開的不同內容和對象,分類分層公開,提高黨務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。
第二章 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
第六條 重大決策、決定、決議及執(zhí)行情況。
(一)包括學習貫徹黨中央和上級組織決策部署,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堅決做到“兩個維護”情況;
(二)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推動工作落實情況;
(三)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決議、決定和工作部署情況;
(四)學院黨委對學院改革、發(fā)展、穩(wěn)定等重大事項的重要決議及落實情況;
(五)涉及黨員和師生員工利益的重要措施,為師生辦實事的具體舉措及進展情況;
(六)全校性黨務工作重要活動實施方案、工作總結等。
第七條 領導班子建設情況。
(一)學院黨委議事規(guī)則和決策程序;
(二)黨委班子成員工作分工、分管部門及聯(lián)系(系)部情況;
(三)執(zhí)行民主集中制、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情況等。
第八條 思想政治建設情況。
(一)學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總體規(guī)劃和年度工作計劃;
(二)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及落實情況;
(三)開展黨內學習教育、組織黨員教育培訓、執(zhí)行“三會一課”制度、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等情況;
(四)師生員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、內容、方式和效果;
(五)對內對外宣傳的重點、內容、紀律、程序和方式等。
第九條 組織建設情況。
(一)換屆選舉、黨組織設立及隸屬關系調整情況;
(二)主要職責及人員分工、議事規(guī)則及辦事流程;
(三)發(fā)展黨員、民主評議、召開組織生活會情況;
(四)重要人事任免、獎懲考核、評先選優(yōu)情況;
(五)保障黨員權利、黨費收繳使用管理、黨務工作經費使用管理以及黨組織自身建設等情況。
第十條 作風建設情況。
(一)防止和糾正“四風”現(xiàn)象,聯(lián)系服務黨員和群眾,特別是辦理涉及黨員和群眾切身利益重要事項情況;
(二)黨員干部深入師生調查研究、聯(lián)系師生員工、服務黨員群眾方面情況;
(三)實施民主管理,重大決策前廣泛征求意見,發(fā)揮本單位工會、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和民主黨派成員、無黨派人士作用的情況;
(四)保障黨員民主權利,聽取采納黨員意見和建議,主動接受黨內監(jiān)督情況;
(五)開展師德師風、學風教風建設情況;
(六)幫助師生員工解決實際困難,處理來信來訪情況等。
第十一條 制度建設情況。
(一)黨組織和領導班子工作制度建設情況;
(二)組織、干部、人才工作和管理制度建設情況;
(三)思想政治、宣傳教育、意識形態(tài)、統(tǒng)一戰(zhàn)線和群眾組織工作制度建設情況;
(四)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制度建設情況等。
第十二條 黨風廉政建設情況。
(一)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,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執(zhí)行情況;
(二)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執(zhí)行“一崗雙責”和廉潔自律規(guī)定,落實黨內監(jiān)督制度,推進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建設情況;
(三)黨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、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;
(四)對黨員作出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,接受巡察情況;
(五)黨員群眾反映突出的主要問題及其解決整改情況等。
第十三條 其他情況。
(一)黨員群眾認為有必要公開的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、符合法律規(guī)定的其他事項;
(二)經學院黨委研究決定或學院黨委要求公開的事項。
第三章 黨務公開的形式和方法
第十四條 黨務公開的主要形式
(一)適宜在黨組織內部公開的事項,主要通過黨員(代表)大會等黨內會議及黨內文件、會議紀要、簡報等形式進行公開。
(二)適宜在全校公開的事項,主要通過公文、會議、黨務公開欄、情況通報會、電子大屏幕及其他校內媒體等途徑進行公開。
(三)適宜對社會公開的事項,主要通過校園網或廣播、電視、報紙、網絡等校外媒體進行公開。
第十五條 黨務公開的方法
(一)公開的程序
每項工作公開,要認真研究公開的內容,擬定方案,經集體討論,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公布,公開的資料要存檔備查。
(二)公開的時間
根據(jù)公開的內容,區(qū)別不同情況,做到定期與及時公開相結合,重大和熱點事項要隨時公布。
(三)公開的效果
凡重大事項的決策要事先公布,廣泛征求意見,決策有關學院改革與發(fā)展以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重要問題時,要事先聽取教職工意見;決策教學和學生有關重要問題時,首先要聽取教師和學生意見,做到民主決策,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。每項工作公開后,要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,對存在問題要認真整改。
第四章 組織領導
第十六條 黨務公開堅持學院黨委統(tǒng)一領導,黨委各部門和二級黨組織負責實施,紀委監(jiān)委辦公室監(jiān)督檢查,師生員工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。
第十七條 成立中共內江衛(wèi)生與健康職業(yè)學院委員會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,由黨委書記任組長,黨委班子成員任副組長,黨委辦公室、紀委監(jiān)委辦公室、組織部、宣傳部、學生工作部主要負責人為成員。領導小組負責制定黨務公開相關制度、指導協(xié)調、組織檢查考核、落實責任追究等工作。
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黨委辦公室,負責日常工作。領導小組成員部門要充分發(fā)揮職能作用,加強協(xié)調配合,積極開展工作。
第十八條 各級黨組織是本級組織實行黨務公開工作的責任主體,其主要負責人應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?;鶎狱h組織要積極創(chuàng)造條件,確保黨務公開工作正常開展。
第五章 監(jiān)督檢查與責任追究
第十九條 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工作督查機制,成立以紀委書記任組長,紀委監(jiān)委辦公室、工會負責人為成員的黨務公開工作監(jiān)督小組,對學院推行黨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、制度建設以及黨務公開的內容、形式、程序和公開的真實性、及時性、實效性等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專項督查,聽取、了解、收集師生員工對黨務公開事項的意見及建議,組織開展民主評議,督促整改落實情況等。
第二十條 對不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履行黨務公開,或在黨務公開工作中隱瞞或者捏造事實、泄露黨和國家秘密,對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以及學院規(guī)定的不予公開的信息實施公開的相關人員追究相應的責任。督查情況在適當范圍通報。
第六章 附則
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由學院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。
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(fā)之日起施行。